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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二手房按揭办理程序:(15个工作日)

    买卖双方达成协议——>双方有关资料送银行——>评估机构评估——>银行核批——>(15个工作日)(5个工作日)(3个工作日)(5个工作日)——>送交易所交易——>交易确认——>办理房产证——>抵押公证——>办理他项抵押——>(5—8个工作日)——>买保险——>银行放款。

二.审批应提交手续:

    买方:
    1. 身份证复印件(已婚夫妻双方)
    2. 结婚证复印件(未婚要街道以上一级未婚证明正件);
    3. 单位收入证明书正件
    4. 户口本复印件
    5. 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
    6. 付卖方首期房款收款收据正件
    7. 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书正件
    8. 评估报告书正件
    9. 抵押房产竣工证明书复印件
    10. 填写贷款申请书
    11. 填写家庭成员调查表
    12. 填写借款人偿还能力调查表
    13. 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书
    卖方:
    1. 出卖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
    2. 业主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复印件;
    (房改房须提供单位同意出售证明、交纳三成收据、原单位的购房合同复印件)

三.费用:

    1. 他项抵押登记:80元
    2. 评估费:20万内400元;20万以上按0.2%
    3. 公证费:按贷款金额0.3%
    4. 保险费:按评估金额×贷款年期费率计算

四. 贷款人要求:

    有固定单位及固定收入,18—60周岁本地户口公民。

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常识

一、贷款对象、条件

    本贷款所称借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    1. 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;
    2. 具有良好的信用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    3. 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;
    4. 需要在建行开户,并存入足够的首期款,首期款应不低于所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70%;
    5. 申请贷款时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;
    6. 同意支付抵押费、保险费、公证费和代理费等相关费用;
    7. 银行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
二、所需资料

    1.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六份。
    2.配偶身份证一份、配偶声明书一份(双方亲笔签字、盖章)。
    3.户口簿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。
    4.本人、配偶经济收入证明(工资收入证明、银行存款、有价证券等)。
    5.本人法人印章一个、私人印章一个。
    6.至少30%预付款收据及复印件三份。
    7.《商品房销售合同》和销售协议一份。
    8.《售房单位贷款推荐书》一份(房地产开发商填写并加盖公章)。
    9.《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》一份(房地产开发商盖章)。
    10.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》七份(房地产开发商盖公章和法人章)。

三、贷款程序

    1.贷款申请:借款人持贷款所需资料到建行提出贷款申请,并填写《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》;
    2.贷款审批: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批,批准后银行出具《贷款意向书》;
    3.交费划款: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《借款合同》,并办理公证、保险、抵押手续,交纳有关费用,最后发放贷款。

四、贷款额度、期限、利率

    1.贷款额度: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全部价款的70%;
    2.贷款期限:银行根据实际情况,确定贷款期限,最长不得超过30年;
    3.贷款利率: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。

五、贷款偿还

    每月20日之前在建行还款专用储蓄帐户上存入足够款项,银行自动扣收,若逾期银行扣收罚息。

六、改变还款计划

    对还款状况发生变化的客户,银行可以帮助其改变还款计划,即既可以延长还款期限,又可以提前部分偿还贷款,还可以变更借款人等多种客户服务手段。